新郑市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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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5-13

新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郑市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郑市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3日

 

新郑市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根据新郑市安委会《新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制定新郑市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责任引领行动、“三防”建设升级行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安全教育深化行动、安全体系培铸行动六大行动,在安全理念、责任、制度、标准、科技、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是:2024年底,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市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任务全面达标;到2025年底,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成果全面巩固;到2026年底,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明显下降,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责任引领行动

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从源头上压实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科学设置“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工作会商研判或检查督导一次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定期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暗访、通报制度。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相互配合,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联动机制。推进学校宿舍“天天安全保障、天天关爱服务、天天规范管理、天天整理清扫、天天检查反馈、天天改进提高”管理模式。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

3.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建立校园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校方责任险,探索学校安全综合保险机制,完善安全事故赔偿机制。

(二)“三防”建设升级行动

4.加强安保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确保配备率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联合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每年组织学校保安员等,定期定时开展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

5.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设置符合要求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安装或改建可封闭大门,对车辆可以直接驶入的学校大门口设置防冲撞设施,配齐配全防刺背心、橡胶棍、钢叉等门卫防卫器械。推进在校园内存在坠楼风险的部位安装防护设施设备。

6.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加大“互联网+安全”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安全检查和线上安全巡查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校园智能预警平台建设,融入公安部门内保、消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实现与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

(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7.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突出“致命风险因素”(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疏散逃生演练,易燃可燃彩钢板和保温材料,学生宿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三清”(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堆放的各类物品,以及设置的障碍物;清理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清理场所环境内违规存放的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杂物,以及私拉乱接的电线、插线板和大功率用电设备)、“两管”(管火源,管动火作业)等消防安全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督导行动。

8.开展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提升校园安全防护水平,严密防范校园内学生自杀、坠楼事件的发生。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增强学生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意识。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每年全覆盖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联合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组织开展身体健康体检,强化预防措施,防范学生病亡和猝死事件的发生。

9.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健全进出校园车辆报备、审批、查验、登记措施,强化校园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保障校园车辆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违法骑行非机动车。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理,特别是强化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10.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行动。完善学生食堂监管机制,多途径引导校外供餐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联合有关部门实行校外供餐企业靶向治理。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体用餐陪餐制度。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调查等制度,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健康。

11.开展校舍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把校舍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加强常规安全检查管理,建立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预警体系。坚持依法管理,强制性执行国家标准,促进校舍安全法制管理。坚持把学校校舍维修、危改和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学校校舍管理数据库、学校安全及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确保校舍安全不出问题。

12.开展“防欺凌”和“反电诈”专项行动。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建立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加强预防,常态化开展联防联控,努力降低校园电信诈骗发生率。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性侵、吸毒、盗窃等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制度,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

同时,统筹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传染病防控、反恐、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震减灾、防汛抗旱、防溺亡、禁毒工作和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反邪教、国家安全等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遏制教育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3.强化警校联动。严格执行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机制,推进在学校门口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加强校园“护学岗”建设。依托“雪亮工程”等技防平台,将校门及校园周边区域作为监控重点,实现对重点人员、突发事件提前预警和有效管控。

14.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落实问题整改通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市政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的小餐馆、小诊所、小旅店等场所。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整治,保障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铲除滋生“黄赌毒”土壤。

15.强化“家校社”协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建立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学生”五方责任。推动完善“家校社”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学校要常态化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

(五)安全教育深化行动

16.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六员进校园”制度,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探索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副校长制度。全面细化完善安全教育培训的频次、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编制学生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专题案例,坚持评选安全教育优质课和微视频,通过学校安全教育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培训机制,每学期开展1次全覆盖业务培训。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17.抓实应急演练。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实操手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开学后按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事故、防暴恐、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洪水、防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让每一名师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技能。寄宿制学校要开展夜间应急演练。

(六)安全体系培铸行动

18.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创建。制定完善评价与管理办法,严格评定程序、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评选一批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大力选树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标杆单位。

19.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排查整治。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0.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完善市教育局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实行审核把关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对进展缓慢的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推动力度。

21.持续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综合统筹学校安全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2.坚持严管重罚。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安全管理“宽松软虚”的学校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学校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严肃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铁腕、高效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全面规范并建立领导干部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将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市教育局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

(二)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人防、技防、物防、管理防”,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民办学校举办者要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三)完善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细化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学校安全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要积极推动完善学校安全生产制度,因地制宜加强学校安全法制化建设。

(四)强化考核巡查。市教育局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点,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级各类学校也要结合实际,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考核巡查、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的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