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技工院校及民办培训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 点击:66
  • 时间:2024-08-15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技工院校及民办培训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102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豫安委〔202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35号)等文件要求,确保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学校日常安全教育。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特别是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尊重民族习惯,根据民族特点合理安排学生的饮食、住宿等日常生活,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友爱互助、共同进步;扎实开展消防和艾滋病预防宣传“五进”活动,全方位地开展教育宣传,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保持安全习惯;全面落实学校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继续开展新生入学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和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持续开展防艾专家进校园、青春健康校园行等系列活动。


(二)抓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坚持分类施策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分类指导,压实院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坚决遏制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苗头,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持久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工作体系,制定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及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加强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艺术馆、校内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并将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的能力。


(四)做好校内安全生产自查排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围绕校园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校内废弃构筑物、悬挂物高空坠落伤人、建筑施工坍塌事故、食堂宿舍用电用气安全等自查排查工作,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能力,着力防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进一步完善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和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五)抓好实习实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实习实训前,应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强调劳动安全防范,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六)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严密防范食源性疾病,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健全学校防疫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卫生健康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防控,依法依规。持续开展各项传染病监测,强化医防协同与融合,促进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严格疫情处置措施,遏制疫情传播。


(七)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实现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严格门卫值守制度和校园巡查工作,切实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车辆、物品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通过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法,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禁止学生出入校园周边网吧、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食品卫生、生理健康、文化等方面秩序。


(八)抓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问题,从“立德树人”的根本出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监测、干预、跟踪、建档等工作机制,及时缓解学生因就业、学习、经济、家庭、情感等原因而产生的压力和困惑,引导学生理性面对困难和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九)抓好防欺凌、防暴力工作。重视校园霸凌问题,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帮助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不参与欺凌和暴力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建立欺凌与暴力伤害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依法依规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在做到真诚帮助、力促转化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抓好防诈反诈工作。落实省、市“131”机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防范新型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坚固屏障。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课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社团活动和体育运动,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结合技工院校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把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底线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研判学校安全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


(二)细化措施任务。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现有制度规定和以往管用经验措施,细化本部门本院校的安全管理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每一个薄弱环节,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压实责任、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无盲区、无漏洞、无死角。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


(三)强化值班值守。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值班值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指挥调度,重要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要强化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安全物资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随时反应,做好救灾及人员疏散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院校自查和互查、邀请专家诊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学校督查评估体系,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遏制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整改责任不落实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严厉查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将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并与学校评先评优等挂钩。对安全事故频发的学校,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资质。


2024年8月12日